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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西安医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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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6 10:3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助力大西安建设,按照《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西安医学院等全日制2020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 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9:00-12:00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招聘流程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并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考核。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3.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考察。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要求,此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招聘岗位随后在西安医学院相关网站(就业信息网和西安医学院就业服务号)公布。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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